天门排烟风管抗震支架-天门地铁通风管道抗震支架设计安装规范-天门抗震支架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摘录
1.0.2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7.1 非结构构件,包括建筑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机电设备,自身及其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进行抗震设计。
3.7.2 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
13.4 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13.4.3建筑附属机电设备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其与建筑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和卯锚固,应使设备在遭遇设防烈度地震影响后迅速恢复运转。
GBT 37267-2018 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标准摘录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抗震支吊架的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的建筑给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燃气、消防等系统抗震支吊架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天门风管双向抗震支架-天门抗震支架)
天门排烟风管抗震支架-天门地铁通风管道抗震支架- 天门机电管线抗震支架构件
4.1.2 抗震连接构件设计应便于安装,宜采用可视化的设计要求。
4.1.3 抗震连接构件与混凝土结构连接应采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扩底锚栓或特殊倒锥形胶粘型锚栓。
4.1.4 抗震连接构件与钢结构连接,应采用专用连接件。
4.1.5 管道连接构件应设置绝缘降噪衬垫,且不应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或损伤。
4.1.6 抗震支吊架应有良好的装配性能,同一构件应能满足互换性要求,不应通过选配组装。
(天门单管侧向抗震支架-天门消防管道抗震支架)
天门建筑管线抗震支架-天门抗震支架 材料
4.2.1 抗震支吊架主体应采用Q235 B级及以上碳钢或者不锈钢等材料,碳钢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700的规定,不锈钢材料化学成分应符合GB/ T 20878的规定。
4.2.2 管道连接构件衬垫材料应采用氯化丁基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其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16583的规定。
4.2.3 紧固件的质量应符合GB/T 3098.1、GB/T 3098.2、GB/T 3098.6和GB/T 3098.15的规定。
4.2.4 垫圈的质量应符合 GB/T 93、GB/T 95的规定。
4.2.5 锚栓的质量应符合 JG/T 160的规定。
4.2.6 抗震斜撑的质量应符合GB/T 6723、GB/T 3091的规定。
4.2.7 柔性斜拉钢索的性能应符合GB/T9944的规定
(天门风管双向抗震支架-天门风管抗震支架)